Chen Yangjian's Blog

Carpe diem - Seize the day

JavaScript the Good Parts

| Comments

最近在看这本书的中译版,《JavaScript 语言精粹》,貌似是淘宝大牛小马哥与雅虎中国鹍哥的译作。因为书很薄,按 Crockford 的意思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,只谈 JavaScript 语言中宜用的部分,就直接在蓝晶书店买了。隔了一年多,老板居然还认得我。生意人的扯皮,大抵也不足为信,只是这份歪打正着,已让我十分受用。

有好事者把奥莱利出版的 JavaScript 有关的两本重头放在一起合影,《权威指南》砖头一本,从编程语言基础到 DOM 到服务端 JavaScript 到嵌入的 JavaScript,无所不包,还嫌不够厚重,封皮是犀牛一只;而《语言精粹》则轻而灵,薄的一塌糊涂。让人想起《鹿鼎记》里头陈近南对小宝说:“这本是目录,那里才是绝世武功的全集”。

学习编程语言确实不难,实际应用虽非易事但也不难做,唯一好耗费的是时间。需要了解不同浏览器的 DOM 支持程度各种规避缺陷的奇技淫巧,等等。如果做前端开发,这两本书倒确实是缺一不可的了。

JavaScript 作为最广为支持的前端开发语言(唯一广为支持的前段开发语言?),被许多从业者所误解。我们刚开始接触这语言时,往往都是抄袭写网上的只言片语,大多不上台面,甚至连改用户浏览器状态栏就为实现个时钟这样的事情也做得出来。到真的需要真刀真枪上了,却又惊异于 JavaScript 独特的原型继承、以闭包(Closure)作为变量作用域、函数式编程之类前所未闻的事情。

Crockford 的抱怨总结的很好了:市面上的书良莠不齐;官方的说明文档冗长而条理不清;浏览器支持一塌糊涂;程序员写出的代码凌乱不堪;等等。

但是并不妨碍这门语言凭借其精华发光,让 Java 程序员们艳羡的数据结构表达方式(JSON)等等。如果你有时间有兴趣,不妨也了解一番,说不定某天做其他事情,也会看到 JavaScript 应用的影子呢。快速入门稍微慢一点的快速入门。都是英文。

Comments